网警带你揭开(kai)“帮信罪”的(de)真面目,犯罪,诈骗,行为
带你认清(qing)“帮信罪”的(de)真面目
什么(me)是“帮信罪”?
“帮信罪”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是指自然(ran)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(yong)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(fu)务器托(tuo)管、网络储存、通讯传输等技术(shu)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(fu)结算等帮助,情(qing)节(jie)严重的(de),处三年以下有期(qi)徒(tu)刑或者拘役(yi)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(jin)。单位犯前款罪的(de),对单位判处罚金(jin)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(de)主(zhu)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(zhao)第一款的(de)规定处罚。有前两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(de),依照(zhao)处罚较重的(de)规定定罪处罚。
简单来说,“帮信”行为就是明知他人利用(yong)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还为其提供帮助。
其中最常见的(de),就是买(mai)卖银行卡、电话卡,搭建(jian)非法网站,制作虚(xu)假AAP、发送(song)小广告推广引流(liu)等。
今天(tian),就让我们通过三个案例来认识“帮信罪”。
案例一
小石是一名(ming)程序(xu)员,业余时间会在网上寻找兼职。一天(tian),有客户找到小石,需(xu)要他制作一批携(xie)带木马病(bing)毒的(de)虚(xu)假交友软件(jian)。小石虽然(ran)知道做这些软件(jian)违法,但禁不住对方(fang)的(de)高价(jia)诱惑,最终还是答应了(le)。
小石通过编程软件(jian)制作出20余款诈骗软件(jian),出售(shou)后获利7万余元。不久后,这个客户因涉(she)嫌(xian)网络诈骗被公安(an)机关逮捕(bu),涉(she)嫌(xian)帮信的(de)小石也被警方(fang)依法刑事拘留(liu)。
案例二
老吴和小梅是一对夫妻,一天(tian),老吴在兼职群里得(de)知,只要在社交平台发布推广引流(liu)信息就能挣钱。老吴心动了(le),拉(la)上小梅一起开(kai)始兼职引流(liu)。二人很快发现,所谓的(de)推广引流(liu)其实就是散(san)布诈骗信息,吸引别人点(dian)击进入诈骗网站。为了(le)能多赚钱,老吴夫妻在网上找到小王、小于等四(si)人作为下线(xian),由老吴发布引流(liu)任务,小梅负责计算提成,六(liu)人在各大社交平台投放(fang)虚(xu)假广告近千余条,非法获利10万余元。他们的(de)行为很快被警方(fang)发现并被依法刑事拘留(liu)。
案例三
小赵和两个朋友成立了(le)一个网络工作室(shi),但收入并不理想。一天(tian),有人找到小赵的(de)工作室(shi),想让他们帮助解(jie)封一些因涉(she)嫌(xian)网络诈骗被封的(de)社交账(zhang)号,每解(jie)封一次可以得(de)到10元到20元不等的(de)佣金(jin)。急于赚钱的(de)小赵很痛快就答应下来,通过多种(zhong)方(fang)式(shi),加班加点(dian)的(de)解(jie)封了(le)诈骗账(zhang)号2万余个,获利40余万元。小赵工作室(shi)三人的(de)行为已(yi)经触犯了(le)法律,最终被依法刑事拘留(liu)。
普法时间
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:明知他人利用(yong)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(fu)务器托(tuo)管、网络存储、通讯传输等技术(shu)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(fu)结算等帮助,情(qing)节(jie)严重的(de),处三年以下有期(qi)徒(tu)刑或者拘役(yi)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(jin)。
总之:“帮忙”需(xu)谨慎,严防害人害已(yi)。
帮信罪常见类型
1.“两卡”类
是指明知他人利用(yong)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向他人出租(zu)、出售(shou)银行卡(含银行账(zhang)户、非银行支付(fu)账(zhang)户等)、手机卡(含流(liu)量卡、物联网卡等),用(yong)于接收、转移信息网络犯罪相(xiang)关款项的(de)行为。帮信案件(jian)中,绝大多数(shu)为“两卡”类案件(jian)。
2.“跑分”类
是指明知他人利用(yong)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登录特定平台为网络犯罪
团伙提供转账(zhang)帮助从而将赃款“洗白”的(de)行为。
3.“吸粉”类
是指明知他人利用(yong)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他人提供推广帮助,以“刷单”“抢红包(bao)”“投资指导”“特殊服(fu)务”等名(ming)义邀请被害人进群或下载APP,后由电信诈骗团伙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的(de)行为。
4.“技术(shu)”类
是指明知他人利用(yong)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通过架设虚(xu)拟(ni)拨号设备(VOIP、GOIP、多卡宝、络漫宝等)、开(kai)发网络程序(xu)、制作运(yun)营网站等方(fang)式(shi)提供技术(shu)支持的(de)行为。
帮信罪危害
1.帮信行为可能涉(she)嫌(xian)刑事犯罪,犯罪记录将会伴随一生,严重影响个人择业和信誉;还要承担来自社会的(de)负面评价(jia)。
2.助长犯罪。出租(zu)、出借、出售(shou)的(de)手机卡或其他通讯工具,给(gei)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便利。多一则(ze)诈骗广告的(de)发布、多一通诈骗电话的(de)拨打,都有可能导致被害人家庭倾家荡产、支离破(po)碎。
3.给(gei)犯罪分子“打掩护”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往往将自己的(de)真实身份隐藏在这些出租(zu)、出借、出售(shou)的(de)“两卡”身份背后,增(zeng)加查处难度,致使一些犯罪分子逍遥(yao)法外。
防范提示
1.不出租(zu)、出借、出售(shou)自己的(de)银行卡、手机卡和第三方(fang)支付(fu)、社交媒体(ti)账(zhang)号等。莫因一时贪念掉以轻心,不慎走上犯罪的(de)道路。
2.找工作、兼职要提高警惕,不要轻易相(xiang)信陌生人私信或街边小广告“高薪(xin)招聘”等信息。既不做受(shou)害者,也不做犯罪分子的(de)“帮凶”。
3.日常生活多留(liu)意,一旦发现身边有收卡、卖卡或“养卡”等违法行为时,及时向公安(an)机关举报(bao),为你我他搭建(jian)起一道防诈“护城河”。
帮忙需(xu)谨慎
严防害人害已(yi)
素材 | 北(bei)京网警